一、電池充電器必須能恒流恒壓并具備有并聯充電功能的充電器,充電電流應1C5A以下充電為佳,充電時加載在每個電芯正、負極上的充電電壓嚴禁超過4.25V;
二、電池過放電會導致電池性能、功能喪失,用戶應嚴格確保每個電池的放電終止電壓≥2.75V;
三、為了電池更好更長久的使用,應不定期的給電池充電,使其電壓維持在每個CELL3.6V-3.9V之間;
四、電池的充電溫度應在0-40℃,放電溫度-20-60℃,儲存溫度25±5℃;
Temperature 0~40℃ is preferred when charging
五、嚴格遵守電池在10%--50%的荷狀態下運輸;
電池的報廢處理:
電池使用報廢時建議將電池的鋁塑膜用剪刀剪開一道口子后用清水沖洗一分鐘后即可以無污染廢棄處理,或者交由專門的機構回收。我司的電池可由供應方代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