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污染防治進行了**部署,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監管工作的目標任務,即到2015年,摸清國內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及利用、處置單位情況,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危險廢物管理進一步規范,產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90%;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95%。發展一批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骨干企業,取締一批非法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企業,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處置設施。大、中城市醫療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置。有效遏制危險廢物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
《意見》強調,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法,堅決取締無證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的行為,對違規經營的,可由發證機關吊銷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或者收繳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5年內不得再申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另據了解,由于我國部分地方危險廢物的**處置設施建設仍然滯后,造成大量危險廢物未經**處置流失到環境中,危害嚴重,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也聯合下發《關于加快實施〈國內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限期完成規劃任務。逾期不能建成試運行的,環境保護部將掛牌督辦,各級環保部門將停止該區域內產生危險廢物、且自身不具備處置能力的新建、改擴建和技改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批工作。《中國質量報》我國將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